企业所得税新规!缴税期限又变了!税务总局刚刚发布!即日起,正式执行...
〖壹〗 、湖北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延期一个月延期决定: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办理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决定将湖北省范围内应办理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的年度纳税申报期限由2020年5月31日延至2020年6月30日 。

〖贰〗、月、3月 、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当月15日。
〖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肆〗、优惠内容: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需区分100万和100万 - 300万两个区间享受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的部分,统一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际税负为5% 。执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

疫情期间缴税政策
〖壹〗 、小规模纳税人优惠: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非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2022年政策延续,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继续享受1%征收率优惠 。
〖贰〗、在新冠疫情这一特殊时期,对于疫情严重地区 ,像缴纳车辆购置税等按次申报纳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若因疫情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可申请延期办理。不过 ,具体的核准期限并没有一个统一固定的时长,而是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疫情的影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
〖叁〗 、个人所得税: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0号),单位发放的用于预防新冠的实物(如口罩、药品)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 ,免征个税。关键点:仅限实物发放,现金补贴需缴税。需保留采购凭证和发放记录以备核查。
〖肆〗、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征收率下调直接降低了税负 。例如 ,某企业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原需缴纳增值税91万元(100÷03×3%),政策后仅需缴纳0.99万元(100÷01×1%) ,税负降低66%。政策覆盖个体工商户及小微企业,有效缓解了疫情期间资金压力,支持其恢复生产经营。
〖伍〗 、申请减免流程:申请减免的流程通常包括了解政策、准备材料、提交申请 、等待审核和领取结果等步骤 。纳税人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税务部门发布的关于土地使用税减免的具体政策,并根据政策要求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 、疫情期间的经营情况说明等。
疫情期间优惠政策到期
疫情期间不同类型优惠政策到期时间差异较大,部分已截止,部分仍在执行或延长至特定时间。税务减免政策:多数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等 。
是的,2026年起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将到期恢复征收。
疫情期间出台的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在特定条件下仍可享受,主要涵盖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多个税种 ,涉及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等行业及特定群体。以下为具体政策梳理:增值税相关优惠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减免政策 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
武汉疫情免税政策(以生活服务免征增值税为例)实际执行期限为1年零3个月,具体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免税的政策
〖壹〗、国家疫情期间对中小企业的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社保费减免、税收减免 、房屋租金减免以及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社保费减免:对中小微企业实行三项社保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政策,具体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享受社保费减半征收的政策。
〖贰〗 、纳税人疫情期间货币资金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 ,不足以缴纳税款。
〖叁〗、北京对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负担。
〖肆〗 、增值税率支持:疫情期间,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率国家给予支持为1% 。免增值税额度:小规模企业月度免增值税额度为15万 ,季度免增值税额度为45万。贷款支持 本金延期:疫情期间,小微企业贷款本金可延期28天偿还,以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
〖伍〗、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需依据当地具体政策执行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减免 。









